Saturday, August 1, 2009

上诉庭批准万挠村民司法审核 裁决国能无权征地建高压电塔

http://www.malaysiakini.com/news/96903

雪州万挠新村村民上诉成功!上诉庭今日裁决,国能公司无权援引《1990年电供法令》第13条款,征用新村土地来兴建高压电缆塔。

上诉庭三司是在今午2点半左右,宣布这项万挠新村居民引颈长盼的裁决。聆审的法官是苏丽雅蒂(Suriyati bin Halim Omar)、再侬阿里(Zainun bt Ali)和阿末马洛(Ahmad bin Ma’arop)。

身为村民代表律师的万挠国会议员梁自坚,接受《当今大马》询问时表示,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,国能已经不能进入新村兴建高压电缆塔。

无权援引电供法令13条款

上诉庭今日宣判,国能没有权力援引《1990年电供法令》(Electricity Supply Act 1990)第13条款,在万挠新村兴建高压电缆塔。

村民是在2007年7月,通过人民公正党全国总财政梁自坚入禀吉隆坡高庭,针对国能援引《1990年电供法令》要求村民搬迁的行动申请司法审核,同时也申请法庭禁令阻止国能在该村展开电缆塔兴建工程。

接着,高庭于2007年12月7日撤销雪州万挠新村村民,阻止国能兴建高压电缆塔的申请。不过,高庭法官同意颁布临时展缓庭令,阻止国能动工,以便辩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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